来源:发布日期:2017/09/30已有 2455 人浏览
中秋在即,花样百出的“网红月饼”越来越火,成为受人追捧的“香饽饽”。这些“网红月饼”适应了网购的新趋势,为顾客提供了诸多便利,但也存在着一些隐患。
穿上名牌“马甲”以次充好
近日,不少消费者投诉,通过网络购买的香港美心、半岛酒店等知名品牌月饼是假货。有的月饼已经发霉,有的馅里夹杂头发、铁丝等异物。深圳警方侦查发现,这些假冒大牌的月饼来自于当地一家食品公司,被冒牌的月饼多达数十种。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网红月饼”从广东陆丰一家月饼生产厂进货,成本低廉,批发价是85元左右,在深圳包装后,售价200多元一盒。主要在淘宝和微信销售,遍及广东、浙江、云南、江苏等全国多地。
制售冒牌月饼的团伙分工明确,从月饼生产、包装生产到销售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独立运作。记者在微信上看到,从今年8月起,团伙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招揽生意,视频和图片上,金灿灿的奶黄月饼,令人垂涎欲滴。商家声称:“200箱半岛月饼发往上海,第二天即可到货”。
与编造的美丽假象相比,生产“网红月饼”的“黑作坊”不堪入目。厂房臭气熏天,大量长毛发霉的过期月饼堆放着,等候回炉再造,苍蝇老鼠四处乱窜。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样制作的月饼竟然供不应求。月饼厂老板由于产能不足,曾四处打听哪里能提供每天一万个以上的月饼。
穿着名牌“马甲”吸引消费者,内里却是滥竽充数。不久前,贵州警方也查处了一个假冒伪劣月饼的黑窝点。
据民警调查,这间工厂的老板雇佣几名工人,以10元一斤的价格在社会上购买散装月饼,再用高档月饼包装盒加以包装,销往乡镇农村等地。
“手工”成噱头,“私家”月饼工厂造
除了假冒知名品牌,记者观察发现,在淘宝、微店等网络平台,贴着“私家”“手工自制”等标签的“私房”月饼备受热捧。淘宝上输入“私家”“手工”月饼关键词,网页会跳出各种标签为“网红”月饼、纯手工月饼、自制月饼等的商家,不少商家月销量五六千件。
记者点开其中一家自称“手工月饼纯礼盒包装”的店铺,一盒6只装、标价98元的商品中,有的月饼是黄色心型、有的是粉红色花朵型,有的是金黄色菠萝造型,色泽诱人造型精致。
除了月饼本身“颜值”颇高,包装也颇具“调性”,硬纸壳加红色礼带装帧,精美而典雅。有买家留言,“包装很精致,月饼样式也非常好看。送礼也显得高档。”
然而,不少标榜“手工制作”的月饼,只是吸引消费者的噱头。有商家客服向记者透露,这些“手工”月饼主要依靠工厂机器生产,只在部分制作流程上,使用了手工代替机器。
手工烘焙爱好者一鑫告诉记者,虽然会做些月饼自己吃或送朋友,但真要是对外销售商业化,成本上扛不住。自己做馅料繁琐、费时,网购皮和馅料,材料制作过程是否卫生、是否含有添加剂就难讲了。
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赵力超认为,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月饼的检验项目有20多个,朋友圈等渠道销售的“私家”月饼没有经过相关检验,存在安全隐患。
强化监管,不让“问题月饼”漏网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明认为,月饼从实体店走向虚拟网店,销售渠道日趋网络化,隐蔽性强,监管难度越来越大。
“食品销售的主体资质门槛低,网上海量存在的小商家,更难以有效监管。销售平台基本审查义务不到位,执法层面也需要形成合力。”郑明说。
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郑明告诉记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将过期月饼回炉再造,以次充好等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多个刑法罪名,如果加入非食品原料,甚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死刑。
“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违法成本并不低,只是被查办的概率低。”郑明说,“没有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打击假冒伪劣,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一名法官告诉记者,根据现行法律,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主张“10倍赔偿”,加重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
此外,执法层面也需整合资源、精准打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加强与电商平台建立协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互联网食品药品重点违法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联动协作,完善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成效。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05号多丽科技楼11层1105A房 本协会主管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曲网 电话:0755-83352158 QQ:2078864445 邮箱:20788644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