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协会发展,根据协会章程,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会员入会
1.凡承认协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互联网业务及与互联网相关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护、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
2.入会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向协会办公室领取(或从协会网站www.szis.org.cn“入会须栏下载)入会申请表和协会章程。
3.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协会办公室。
4.协会办公室接受申请表后将及时审核,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秘书处审批。
5.协会秘书处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表进行研究,提出批准意见。
6.协会办公室对批准入会的单位收取当年会费,并及时颁发会员证书和牌匾,同时在协会网站“通知与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二、会员管理
1.协会办公室设专人管理会籍,将会员资料录入会员资料库。
2.会员要与协会保持经常性联系,向协会反映情况,以便协会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提供信息、咨询等多方面服务。
3.协会应深入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密切双方关系,每年有计划地安排访问会员单位。
4.每年在第一季度,即1月至3月会员自觉向协会交纳会费,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章程》。欢迎会员单位用赞助性会费支持协会工作。会员如有特殊困难可要求减免会费,要求减免会费应先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的财税报告等证明材料,由协会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理事会审批。
5.协会免费向会员不定期寄发会刊或工作通讯、深圳市互联网发展状况报告,在协会网站和会刊(或工作通讯)中通报协会工作和活动,报道业界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和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6.协会对按时交纳会费和主动与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的会员实行参加活动优先,活动收费优惠。
7.对协会作出贡献的会员单位或个人,由办公室推荐报秘书处,理事会批准,视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8.对违反协会章程和其它规定的会员,可视情节轻重,由办公室报秘书处或理事会批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服务、警告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9.对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并对外公布。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协会秘书处和理事会给予批评。
10.会员退会应有本单位或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填写退会申请表,经秘书处批准退会。会员退会时协会办公室应让其清理完与协会有关的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收回会员证和牌匾,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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