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日期:2018/02/06已有 4180 人浏览
此番公安机关部署打击“网络水军”集群战役,顺乎民心、合乎民意,是一次澄澈网络环境的积极之举。
据新华社报道,2017年5月以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网络水军”全国集群战役,已破获“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案件40余起,涉案总金额上亿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查获并关停涉嫌非法炒作的网络账号5000余个,关闭违法违规网站上万个,涉及网上恶意炒作信息数千万条。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绝不姑息,坚决依法打击“网络水军”,整治网络空间秩序。
公安部门一次集中治理行动,就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战果,违法网站之众多、违规行为之普遍,令人触目惊心。
以广州市公安局破获《三打哈》网站案为例,该案涉案人员涉及全国21个省市,业务遍布各大网络论坛,已形成了“有偿删帖、发帖、灌水”中介模式产业链的特大“网络水军”团伙,涉案金额近400万元。这也是全国第一宗利用网站实施“网络水军”非法删帖炒作的案件。
正常的网络发布以及日常管理,到了“网络水军”这里,变成了一单单赤裸裸的生意。“金主客户”幕后操控,“中介推手”推波助澜,“基层水军”翻云覆雨,而“网站内部人员”则唯利是图、完全没有原则。这样的网络生态链,究竟能够为亿万网民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信息、精神文化产品,不问可知。
在这样的“生意经”驱使下,网络空间被搞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严肃内容被消解,正义声音被遮蔽;散布虚假信息是为了混淆视听,动辄攻击诽谤是为了牟取利益,原本应该宽松、活泼、良性互动的网络空间,很多时候成了喊打喊杀、予取予求的“丛林社会”。
不仅如此,因为这些“网络水军”大量搜集公民个人信息,也会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
事实上,“网络水军”以获利为目的,在互联网进行炒作,已经涉嫌违法。最高法早在2013年就对此作出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这一扭曲的生态链中,每一个环节均有可能涉嫌违法,“水军”、“金主”、“中介”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共同犯罪。
这些年来,许多公共事件,都会在网络上产生类似有组织的异动。大量“水军”不问事由、罔顾是非,疯狂注水、撕咬,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巨大困扰,也严重损害了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对此,理应保持足够警惕。
此番公安机关部署全国性的打击“网络水军”集群战役,顺乎民心、合乎民意,是一次澄澈网络环境的积极之举。而在依法严厉打击之外,还需深挖“网络水军”背后的推手,彻底铲除“水军”滋生的土壤,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互联网世界的基本规范与共识。
让公众都能够平安上网,让网民们在网络上都能好好说话,惟其如此,才能共同拥有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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