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协会资讯 - 行业动态

只接受移动支付? 央行:拒收人民币现金涉嫌违法

来源:发布日期:2017/08/03已有 2175 人浏览

当商家拒收现金,只接受移动支付方式时,到底有没有违法呢?随着无现金社会渐成气候,相关争论不绝于耳。

接近央行人士昨日向上证报记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商家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

该条例总则第三条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针对外界认为的“拒收现金并不等于拒收人民币,移动支付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但移动支付的货币还是人民币,而不是用美元或者其他外币”针对这一说法,该人士表示,在任何一个场景里,如果只有一种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国家主权货币——人民币。

他解释称:“法定货币——人民币,就是我们钱包里的纸币,纸面上面写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的是国家主权,这是唯一的合法的法定货币。”相反,拒收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并不违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05号多丽科技楼11层1105A房  本协会主管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曲网  电话:0755-83352158  QQ:2078864445 邮箱:20788644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