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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已成互联网行业潜规则 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加班费

来源:发布日期:2016/09/12已有 2606 人浏览

“996”已成互联网行业潜规则 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加班费

当前互联网行业景气度进入低谷。在经济形势不好导致企业经营情况下滑之后,企业要做的就是开源节流,勒紧裤腰带过冬。直接裁员并不好听,利用“996”、“10、10、6”等用不支出额外成本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让受不了的低竞争力员工自己走人,却是个“办法”。

在58公司996工作制之后,近日,网络上频繁出现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甚至自愿放弃带薪年假,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随叫随到等爆料。事实上,据了解到,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甚至强迫员工加班已成惯例,尤其在创业公司连续工作的情况更加普遍。分析人士认为,互联网公司加班多或是行业不景气的体现。

事件

58同城“996”制度遭声讨

上周,58同城被爆出实行全员“996”工作制度,CEO姚劲波受到员工声讨。“996”工作制是指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早9点到晚9点,一周上6天班。据称,58公司要求员工实行996工作制,不能请假,并且没有任何补贴和加班费。此外,公司下发该项通知并没有邮件正式通知,而是人力部门口头通知。58回应称,996是常规性动员,原因是9、10月业务流量大。与员工所称的强制性不同,58方面表示996并非强制。

随后,来自济南浪潮集团内部的“奋进者申请书”又引发了热议。该奋进者计划要求员工必须自愿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自愿放弃所有带薪年假,自愿进行非指令性加班。不仅如此,“奋进者”还要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无条件加班,随叫随到。这项“996”加强版再度引发了对于互联网从业者工作制度的讨论。

现状

加班是互联网行业“潜规则”

事实上,“996”的说法并非58公司首创。在此之前,已经有多家互联网公司的部分部门实行该工作制。据调查发现,在互联网行业,员工普遍一天工作时间在10小时左右,软件开发等核心部门加班最为严重,“996”或者“10、10、6”是家常便饭,遇到新项目上线、系统更新等状况,几乎全部泡在公司。非核心的职能部门情况稍好,然而能够做到“准点下班”的也寥寥无几。

在调查中,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360、小米、滴滴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多位员工都表示“经常加班”。一位员工称,公司规定10点上班6点下班,但真正6点能下班的时候寥寥无几,也并没有听说过“加班费”这项福利。

某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软件工程师表示,软件工程师几乎是互联网公司最为核心的职位,也是最为忙碌的职位。自己先后在多个互联网公司工作,几乎一致执行996或类似的工作政策,有时是公司要求,但大多数时候是压力太大、工作任务多所致,“事情太多做不完,不加班就完不成绩效”。

还有的称公司氛围也很重要,一些互联网公司鼓励全员加班。“记得刚入职,每天6点一过下班就我跑得快,结果领导找我谈了三次话!说我溜得太快,就算没事在公司学点东西也行……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敢7点之前下过班”。可见,在互联网公司加班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

追访

创业公司加班是“365天”的常态

据了解发现,大型互联网公司加班最严重的是研发部门,其他职能部门的情况则好很多,例如市场、运营、公关等,是一种脉冲式的工作状态,只有在做项目等特殊情况时才有比较严重的加班。但是在创业公司或一些较小的互联网公司,加班则是一种“365天、全员式的”常态。

一名互联网创业公司负责软件开发的员工晒出自己近5个月的下班时间:4-6月,基本12点左右下班,因为项目是外包出去的,外包团队只能在他们下班后再来公司对接;7-8月,9点左右,这段时间产品较为稳定;8月中旬开始,每天10点后下班,因为老板说对现在的产品非常不满意,要求重新做一个新的产品出来,时间期限是一个月。他说,“我们实行严格的打卡制度,一天四次。晚上打完卡也走不了,还得继续干活,周末加班没有调休也没有加班工资。”

另一名创业公司早期合伙人表示,如果将工作当自己的事业来做,就会自愿加班。他称,“创业公司不能跟大公司比,我们一切都处于起步,也没太多钱,必须得比别人快才行。要是每个人正点上下班,那时间耗那么久却拿不出产品来,这帮人谁能养得起?”他坦言,创业公司基本上是以天为单位计算开销和收入,需要尽量节约成本,开发产品以获取投资。不过,选择创业公司的每个人都已经做好了准备,“是给自己奋斗,大家都心甘情愿”。

释疑

“弹性工作制”给加班找了更多借口

目前,许多互联网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在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主地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制度,一般互联网公司要求上够9小时即可。但是看似人性化的制度,真的可以给员工自由吗?

某大型互联网公司的程序员表示,“我所在的公司,上班时间10点左右,美其名曰弹性工作制,其实大家都不会来太晚。而下班时间基本是在9、10点,一天工作时间比要求的多出好几个小时,但是没有办法。遇上我们的产品更新时候,大家更是要干好几个通宵,周末也不休息。”他表示,加班虽然不是公司强制要求,但是按照领导给委派的任务和时间截点,如果不加班根本做不完,这样就会影响自己的绩效、甚至团队进度,因此大家都会“被加班”,工作时间是“10、10、6”。

一名互联网公司员工认为,“美其名曰的弹性工作制实际上给加班和通宵找了更多的借口。以前要打卡,统一规定早上9点多上班,考虑到第二天要早起,领导基本上8、9点就会让大家都回家;现在倒好了,弹性工作制不是可以晚来一会儿嘛,熬夜加班都变成了理所当然。”上述员工认为,弹性工作制下,会形成熬夜加班的恶性循环。

此外,互联网公司中有超过一半的公司有打卡上下班的考勤制度,其余的公司虽然没有打卡的习惯,但是在考勤问题上也并非自由。

某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一名老员工表示,公司无需打卡,但大家不会无故迟到早退,并且加班很常见,因为“工作得有结果才行”。他说“不能保证工作时间就不能保证工作量啊。天天不在公司,能有结果吗?”他称,虽然不用打卡,但是领导的眼光是雪亮的,员工是否努力工作,直接关系到年终的考核。“我们公司每个团队每年都要考核,考核中有10%的硬性指标,规定有人必须是不合格,这样的人没奖金、没股票、不涨工资,如果太过分的话领导会直接让你走人,还有谁敢不好好干呢?”另一互联网公司员工也表示“基本上正常上班时间,活都做不完。根本不用打卡,少加几次班,就算放假了。”

关注

多数互联网公司没有加班费

互联网行业工资高、待遇好,是许多人的共识。根据艾瑞网的统计,去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多个城市的互联网行业员工,其平均薪资都过万,月薪1.5万元以上的占25%,2万以上的占14%。月薪1.5万元以上需求量最大的公司依次是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网易、360等。况且一些互联网公司按照13-15个月的月薪发放工资,成为了许多人所羡慕的“别人家的公司”。

不过在采访中,多数互联网公司员工表示加班并没有加班费。这就代表着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乃至12小时,如果其工资不变,其时薪就会随着工作时间的延长而减少。

例如某月薪1.5万元的员工,按照22天工作制来说,日薪为681元,按照8小时工作制,其时薪是85元;然而按照12小时工作制,其时薪为56元。如果每周工作6天,每月工作26天,其日薪就是576元,“996”工作制下,其时薪就是48元,比正点下班的员工的85元时薪少了近一半。按照48元的时薪计算,其真实月薪为8460元,可见,互联网公司的高薪可以说是加班加出来的。

热点

公司“福利”变相鼓励加班

既然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加班费”一说,那么对于员工来说,加班有何好处呢?据统计,有些公司提供“餐补”,如果加班到9点,公司会象征性地给发放15元的夜宵餐补;还有的公司提供“调休”,如果加班到比较晚,或者周末加了班,可以选择一天补休。

还有的员工表示,公司以“福利”的形式变相鼓励加班。比如将免费晚餐的时间安排到7点,这就在无形中推迟了晚餐时间、延长了下午的工作时间;还有的公司开通快车企业账户,在晚上9点半之后用该账户打车且出发地是公司,才可以享受免费打车服务,这样有时加了一小会儿班的同事也会再多坐一会儿,撑到9点半才从公司走。这样就变相鼓励了员工加班。

影响

互联网公司频现猝死等事件

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互联网公司员工的生存状态堪忧。一名员工表示,“我从早上6点半起床,搭地铁到公司要1个小时,8点半上班,晚上基本都是22点半下班赶最后一班地铁,到家23点半,洗衣服吃饭冲凉时间除外,就算不做别的任何事,每天只能休息5个多钟!”

日前艾瑞咨询联合多个互联网公司员工所做的睡眠质量调查显示,51.5%超过23点才上床,平均睡眠时间为6.7小时,低于成年人睡眠时长7-8小时的标准建议;66.7%员工经常加班,38.7%员工反映压力很大。互联网公司员工存在严重睡眠问题,存在不良睡眠行为习惯,最终的结果反映到工作和生活当中,工作效率低下,生活质量不好。

据统计,互联网企业员工每周平均加班天数为1.6天,BAT最高平均1.9天,70%员工加班到晚上9点以后;在工作压力方面,47.9%的BAT员工认为工作压力较大,高于其他行业38%的平均水平。

近年来,互联网公司频现员工猝死事件,关于互联网公司“过劳死”的争议一直存在。2005年9月18日,网易代理首席执行官孙德棣猝死,年仅38岁;2011年底,久游市场总监刘俊因病去世;2012年9月,西山居一年仅25岁员工猝死于办公室内;2014年9月1日,去哪儿宣布,年仅28岁的女员工小鲁因急病抢救治疗无效去世,她在几天前晕倒在公司卫生间;2016年6月29日,天涯社区副主编金波在下班回家途中,于地铁站内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去世。

长时间熬夜、劳动时间过长、透支身体已成为互联网行业的现状,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声音

过度加班的做法涉嫌违反《劳动法》

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加班现状,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余超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表示,过度加班和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都涉嫌违反《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最多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加班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若公司随意延长劳动者工年时间,安排周末加班,以及不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财经观察

“996”折射出互联网行业不景气

一名58员工表示,他和几位公司员工都认为公司出台该政策事实上是变相裁员。“这么高强度的工作时间,不给补贴,还不允许请假,这不就是逼着我们自己走吗?”他认为,如果是公司裁员的话,需要支付一定赔偿,而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话,会为公司省下相应费用。另一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员工称,互联网公司只适合年轻人待,因为“老了就干不动了”。

上述员工表示,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早期给老员工非常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每年的分红、股票,前几年又急速扩张,招聘了大量年轻人,这样就造成公司中年轻人干活多、拿钱少,中层吃老本、不干活的情况,大量增加了公司成本;现在一些公司高层意识到这一问题,希望以类似996工作制的方式逼走一部分拿钱不干活的中层老员工。

有分析认为,在这一现象的背后是整个互联网行业不景气的事实。互联网评论家葛甲称,“当前互联网行业景气度进入低谷。在经济形势不好导致企业经营情况下滑之后,企业要做的就是开源节流,勒紧裤腰带过冬。直接裁员并不好听,用不支出额外成本的方式提升工作效率,让受不了的低竞争力员工自己走人,却是个极好的办法。”

互联网评论家阑夕也表示,“在一个公司里面,非常上进的人一般不会在这个时候辞职,但是那些平时就比较懈怠的人可能就受不了要辞职,企业就能比较鸡贼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用付出额外成本地来裁掉一批员工,重新整合公司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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