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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科技创业园区基本情况及扶持政策

来源:发布日期:2015/04/14已有 3963 人浏览

目前,罗湖现有科技园区5座,园区规划总面积达49.7万平方米,入驻园区科技企业 117 家,从业人员4765人,2007年入驻科技企业总销售额约为 24.64亿元。

一、罗湖区科技园区各基地介绍

1、高新技术产业第一园区(莲塘基地)。一园区位于梧桐山下的莲塘片区,占地面积8.6公顷,共有厂房24栋,总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前身为莲塘工业一小区,是根据深圳市“厂房再造、产业置换”政策,由市、区财政及业主共同投入近5000万元改造升级而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园区为我区规模最大的科技园区,可用作工业厂房的共19栋,建筑面积12.96万平方米。目前,园区已进驻科技企业26家,从业人员约为1080人,总占用面积5.9万平方米占园区可用厂房租赁面积45%以上。

一园区有特色的科技企业主要有泰瑞捷实业有限公司、安联博视科技有限公司、均益安联智能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欧泰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双合电脑有限公司等。

2、罗湖科技大厦基地。科技大厦位于太宁路,创建于1999年,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是深圳市最早成立的,也是辖区唯一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科技大厦入驻科技企业26家,入驻率为100%,从业人员约580人,2007年入驻企业总销售额为0.92亿元,有特色的企业主要有丕微科技有限公司、英蓓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力量科技有限公司等。科技大厦于20071月被认定为深圳市级孵化器,同时还挂牌为深圳市软件园罗湖分园,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也是联系其他科技基地的中枢和纽带。

3、高新技术第二工业园区(中设基地)。二园区创建于2002年,位于布吉路,园区总面积达4万平方米,前身为深圳市中设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工业小区,由区政府大力扶持改造升级而成。二园区由中设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为进驻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目前,二园区入驻科技企业21家,入驻率90%以上,从业人员约为1000人,2007年入驻科技企业总销售额约为3.6亿元,有特色的科技企业主要协同集团有限公司、汇银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惠田科技有限公司等。

4、深圳数码港基地(深深房广场)。数码港位于人民南路深房广场,创建于2000年,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当时由深房集团投资控股,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清华大学和大鹏证券投资公司投资参股创立而成,为国内第一家有影响的软件、网络企业孵化器和产业化基地。目前,数码港入驻科技企业29家,从业人员约为570人,2007年入驻科技企业总销售额约3亿元,有特色的科技企业主要有新概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登布尔仪表有限公司、泛友科技有限公司等。

5、京广中心基地(京广大厦)。京广中心创建于2003年,位于沿河北路京广中心大厦,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该基地是在国家信息产业部和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区政府和原深圳市信息办共同发起、创办的以软件出口为主导的大型软件园区。目前,京广中心基地入驻科技企业15家,从业人员约为1545人,2007年入驻科技企业总销售额约为2.52亿元,有特色的科技企业主要有茁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美格数码有限公司等。

二、进驻园区基地享受扶持政策

1、研发投入补贴。对于入驻辖区科技园区或基地的科技企业,且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的,给予研发投入经费补贴。同一家科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享受研发投入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于重点科技企业可给予专项资助。

对获得深圳市研发投入资助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给予30万元人民币补贴,获得市研发投入资助5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给予10万元人民币补贴。

2、重点科技企业引进搬迁补贴。对于新进驻辖区科技园区或基地,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自主创新型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引进搬迁补贴。

对上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纳税额在8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引进搬迁补贴;对上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纳税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引进搬迁补贴;对上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亿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纳税额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给予3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引进搬迁补贴;对上年度产值或销售收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纳税额6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引进搬迁补贴;拥有核心自主创新技术成果,预期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广阔,对辖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的企业,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引进搬迁补贴。

3、房租补贴。对于入驻辖区科技园区或基地的科技企业,给予房租补贴。根据企业上年度销售和纳税情况以及所使用的办公、研发和生产场地及房租,按建筑面积的50%计算补贴面积,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期累计不超过两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510元人民币。

4、配套资金。对入驻辖区科技园区或基地的科技企业均可申请科技配套资金。对获得国家、省级支持建立的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国家或省级资助额30%的配套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市支持的其他科研计划项目,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给予一定额度的配套资金扶持。

5、网络信息企业扶持。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吸引优秀网络信息企业(重点为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科技园区或基地,对于新进驻科技园区或基地的网络信息企业,根据企业的租用面积、创新性、从业人数及在业内或权威网站综合排名情况,给予人民币104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引进搬迁补贴。经认定的网络信息企业按条件优先享受上述规定的各项科技创新扶持措施。对于从事电子商务支持传统产业发展、增强对外辐射功能、拓展营运空间、降低营运成本的企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营运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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