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日期:2015/04/14已有 13435 人浏览
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暂行规定》(深府[2006]2号)及其实施细则(深府办[2007]50号),为做好2008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制定工作指引如下: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相关机构连续工作1年以上,个人上年度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我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一)我市金融机构或经相关部门认定或备案的自主创新行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重点软件企业、重点文化企业、重点物流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及获得驰名商标及“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属于全国性或国际性总部的上述企业中担任下属一级部门副职领导以上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二)我市各类金融、科技、物流、文化、传统产业企业的技术带头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的负责人或项目(课题)负责人。
(三)我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学科带头人。
(四)市级以上重大课题的负责人。
(五)我市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PCT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研发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六)其他对我市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于11月10日前通过所在单位在深圳市人事局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rsj.sz.gov.cn,点击“2008创新人才奖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于 11月20日前向相关产业的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表一式两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一式两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市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式两份(验原件留复印件)或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5.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
2、单位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两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式两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一式两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由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一式两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6、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一)市政府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于12月20日前将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候选人员汇总表(通过网上打印)及候选人材料报市人事部门汇总(申报人两份材料中一份由主管部门留存)。
(二)市人事部门综合考虑各产业获奖比例、奖励范围及金额等因素,形成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年度奖励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提交联席委员会审定。
(三)市人事部门在年度奖励方案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获奖人或其所在单位。
(四)市财政部门在年度奖励方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将获奖人的奖励金划入其个人或所在单位在本市的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市贸工局材料受理点: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0号窗,联系人:席卫忠,电话:82001351
市金融办材料受理点:市民中心C区4062室,联系人:陈颖,电话:82105466
市文产办材料受理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43号档案文化大楼601,联系人:单庆怡,电话:25940994
市科信局材料受理点: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一楼南厅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联系电话:83699391,83699382,83671377
市交通局材料受理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906室,联系人:樊艳霞,电话:83168082
市人事局材料受理点:深圳市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三楼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电话:83991039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银座国际三楼,电话:82873169,网址:www.szpcs.com
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411,电话:83187932,网址:www.szcredit.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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