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日期:2017/09/21已有 2695 人浏览
本月19日,有媒体发布《监管叫停校园贷学生仍可在部分借贷软件获得贷款》一文,文中提到,“尽管监管叫停(网贷开展)校园贷,但大学生仍能从多个平台上借款。学生在分期乐、爱又米申请时均填写了学生身份,仍然拿到了贷款额度。”
20日,分期乐发布声明称,“该报道对监管政策及分期乐商城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误解,大学生在网上进行消费分期和贷款,并不代表都是违规校园贷。而且,分期乐商城不是网贷机构,而是一家融合金融科技能力的电商服务平台,分期乐自身不提供信贷服务。”
上述媒体报道,引用了两处监管部门的表态,一是9月6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二是,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曾在今年6月2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26号文),明确提到,从事校园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根据自身存量业务情况,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
实际上, 26号文在为校园贷“堵偏门”的同时,也开了“正门”,即“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可以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这些“合格放贷主体”可以自行开展校园贷业务,也可以与有实力的互联网公司合作展业,由后者为其提供导流和辅助风控,只要确保资金来源不变,且不违反银行外包服务相关规定即可。
分期乐在声明中表示,分期乐商城第一时间响应监管要求,利用自身平台能力帮助持牌金融机构开正门,对登记为在校大学生身份的用户的信贷需求,不再推荐给网贷平台和其他非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放贷机构(如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而是利用分期乐积累的技术优势和与持牌金融机构联合的合作关系,根据用户自身的条件,将借款需求分别推荐给银行和其他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最终审核并提供信贷服务。
至于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大四学生张丽在分期乐上申请到12000元额度,分期乐称,“这是利用金融科技对用户信用评估的一个指导额度,并未产生借贷行为,如该用户后续需要分期消费或借款服务,分期乐会将其推荐给银行及合规持牌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进行最终审核,并提供信贷服务;分期乐不提供放贷服务,仅做了用户推荐和信用评估服务,不存在违规放贷行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05号多丽科技楼11层1105A房 本协会主管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 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九曲网 电话:0755-83352158 QQ:2078864445 邮箱:2078864445@qq.com